政党在丹麦的免费百科全书

在三月年,我们把重点放在食品和饮料。 你也可以参加今年的å的。 (在这里读到有关)政党在丹麦没有提到在宪法,该宪法提供了一个框架的政治系统在丹麦。 尽管如此,他们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政治生活。 规则和条件的政策在丹麦,因为在许多其他国家,更多的书面规则在《宪法》。 传统的实际考虑和一般发展社会是一个很大程度上设置的条件下对政治生活。 与年宪法,丹麦得到了它的第一次民主议会中,,包括丹麦议会和格陵兰议会议员的公民的。 在开始的时候,没有缔约方,但渐渐地开始国会议员相同的 职位形成的俱乐部,在那里他们会晤和讨论。 在开始时,该俱乐部都组织松散,但渐渐地他们有一个更坚定的形状。 该俱乐部的基础上形成的缔约方,这是周围形成年。 保守党人民党(前。 右)和离开(。 联左)发生的两个这样的俱乐部在,即作为协会的æ,这是已经选定。 在开始工作的两个缔约方中,只有在这里。 第一,后面的章节的形式团体为选民。 社会民主党,与此相反的权利和联合左翼,形成之外的的。 这事发生在年。 该缔约方建立从一开始,一个强大的的。 在世纪是一些缔约方发生,已被撕裂,而其他缔约方已经形成一定数量的人民都联合在一起,要么是因为它们共用相同的意义上的社区或在抗议针对具体情况。 这样的 协会成立以外的丹麦议会随后尝试被选入议会。 成员丹麦缔约方是个人,而不是业务组织、工会或类似。 反过来,样品的每一批要争取尽可能多的成员的。 一个人说话也因此丹麦的缔约方作为的。 缔约方应作为一项规则,没有特殊情况的人想要加入。 然而,成员必须作为一项规则,遵守该缔约方的条款的协会,同意与和忠于该缔约方的程序和只是一件一缔约方在一段时间。 所有成员的一部分,当地的一章,或æ的。 æ是传播该缔约方的意见在人口,跟着. 通过招聘新的成员。 同时将其备份背后的缔约方的代表在这两个城市,丹麦议会。 。. 他们提名候选人。 前。 她和表征的的选择。 此外 做他们的工作作为投票站工作人员在选择,即。 是用以计算和控制。 主要政党的章节在所有的选民和 或城市,在较小的单个县或者也许只有某些地区的国家。 的地方分会共同组成该缔约方的的。 如果该缔约方已在议会的代表,他们形成一个独立小组,该议会小组,定期举行会议的工作的议会。 同样,市政和一å和å的。 最高权力机构的缔约方ø,在代表从所有级别的缔约方收集,讨论广泛的政策线。 有一个区别在于如何通常,这些会议的举行,通常一次,每第二年。 ø选择一个执行委员会和可能是一个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需要照顾的决定之间的ø的。 在该缔约方被称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大会的'。 在保守党 '理事会'的。 和 喜欢的名字的年度会议。 其他缔约方呼叫他们的上层权力机构对一个国家公约》。 大多数政党的工作的基础上,一个缔约方的程序。 一个可以区分两种类型:和工作方案。 包含的缔约方的整体和基本立场。 工作方案更加具体,并作为一个工作工具,在日常生活。 这里是一个说明该缔约方的政治计划,不久的将来在一些领域的社会。 有一个很大的差异在多种应用程序的一方,他们经常进行审查。 该缔约方应采用、定期和总体工作方案。 其他缔约方有一个统一的典型的自由主义的身份和数量的工作方案上的各种主题。 各方的立场,但是,表达在其他地方比在,的。. 通过了该缔约方的最高权威。 这通常发生在经过广泛的辩论,在所有各级在缔约方,它会说,在该章中,执行理事会,该党的领导和领导。 一些缔约方建立方案委员会提出一项建议为一个新的典型的自由主义的身份。 其他人,让我们的领导人。 工作方案,但是,往往通过无论是该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或的。 该缔约方的最权威或主要委员会可通过的意见,在其中一方涉及一种特定情况或发展。 意见可以是广泛或狭隘地集中在一个特定的主题。 在这两种情况下,该意见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它是该计划。 缔约方有不同的方法在这个问题的人确定该缔约方的政策在丹麦议会。 在一些缔约方,它是成员。 在其他国家组织或主要委员会。 在人民社会主义党 确定的主要委员会的领导。 在保守党的领导人,其中单独确定的政策的事情。 在第读取:'的成员,丹麦议会仅通过他们的定罪并不是由任何原则的成分。 尽管如此,预计成员,丹麦议会下行该缔约方已商定。 缔约方有不同的做法,其中大的偏差从党的路线,将被接受。 在一般可以说,大多数缔约方认为,必须有房间对个人的报表,但在同一时间很少允许成员的公开讲话的看法,这是完全不同于该缔约方的,只是因为它不是一般接受的,他们是投票反对党派在议会中。 在某些'敏感的问题'的要求的缔约方,然而,它们的成员都是免费的,即。 他们没有投票一样,但可以按照自己的信念。 这是。 前。 这种情况下,作为 该议会应该决定是否应当提出弹劾的前司法部长埃里克*-在头。 立法者可以排除从该缔约方,但不能该缔约方被驱逐出议会。 没有《宪章》或签署的协议可以结合成员国会议的东西可以迫使这提供其任务授权。 政党都没有提到在《宪法》。 但是,与选举法的年,并且包含正式的大选。 背后的原则丹麦选举体系是成比例的代表性。 这意味着,缔约国会代表在议会中的比例有多少选民党获得在整个国家,并不仅关系到多少选民党的候选人的选区,在那里,他或她提出的。 全国划分为十个谁选择席位的议会。 第四十象征性的状况分布出多少选民的缔约方已经获得了在国家一级。 他们是。. 与到 为确保该缔约方选民应分发为相当成为可能。 为了参加在æ,各方必须清楚的一的这三个æ:地区中提到的第二项规则是:资本市西兰-丹麦南部和中-北的。 大多数的候选人在驻代表的缔约方。 该候选人在年,只有十二个设定出来的没有他们。 虽然候选人的一方仅必须批准由同一批来弥补,所以有些要求对于那些站在外面的政治党派。 第一,候选人必须是建议至少选民在的。 第二,它们必须赢得至少一个获得议会。 它发生了极为罕见。 自年代以来这只是管理对他施密特在年和雅各布在年。 后者得到了在选举在年的人。 票。 为了便于比较,总理 保尔*尼罗普*拉斯姆森从社会民主党得到了. 选民同当选。 缔约方可以选择他们的候选人的任或侧面的。 在建立过程中,所有候选票,在该缔约方在加上个人选民,他得到整个的。 该设置可辅之以建立的一方,那里是一个优先事项之间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选择往往是由她所在的缔约方。 它只发生很少,候选人获得选民的足够的当选以外的秩序。 这就是所谓的'吹了多个场合的'。 在平行的安排是不是之间的优先权的候选人。 差从勃起,不会圆候选人,但分布在所有候选人的比例为他们个人的选票。 大多数缔约方使用这的。 人民社会主义党,相比之下,经常通知的缔约方名单。 大多数缔约方把它留给区域办事处或æ在路建立该缔约方的的。 这是该成员的缔约方,确定谁将被放到议会,区域和城市委员会。 的规则对于建立可追溯到时间那里有一个很大一部分人口是有组织的一批处理。 我们必须保留这些规则,尽管其成员数目已大大下降,在最近几十年。 今天,它是这样约百分之九的选民谁决定了谁可以投票选举。 同时,有少,这是一个党的成员,因为他们勾通过在选举日。 尤其是在年轻'缔约方低。 该中心的民主党人曾在年在. 在进步党和人民社会主义党的三号 '旧'缔约方正在做的更好。 相应的数字为。 前。 左边是 约。 十一 。 与其他国家相比的投票率在一般的选举,丹麦很高。 在- 的选民选票。 在市政选举的投票率约。.